5大项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,采取回收服务券的方式进行结算
■ 施建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已成为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、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、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。安徽省合肥市于今年8月30日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,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新探索。
公众需求决定项目目录
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公共财政的投入导向和资金预算,合肥市财政局、老龄办对合肥市老龄群体结构及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调研,确定了购买居家养老公共服务项目,服务对象为合肥市市区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、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(无子女)、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(目前市区符合条件的老人约有9768人)。
考虑到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服务和易于日常监管的要求,在购买居家养老项目目录上设定了生活照料、医疗保健、精神慰藉、家政便民5个大项,具体服务内容涉及理发、送餐、陪护、日常保洁、下水道维修等38个小项,每个小项都有具体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。
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
根据合肥市居家养老项目的需求,市财政局、老龄办编制了详细的招标文件,在招标方式上,采用在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;在投标人设定上,考虑到居家养老的服务现状等原因,设定为在合肥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牵头人;在采购包的划分上,根据合肥市的地理区域情况,考虑到区域服务半径等及响应时间,将项目划分为5个采购包;在评标方法的选择上,为保证服务质量,采用综合评分法,主要考虑投标人的历史业绩、管理水平、服务方案、行业认知等指标。
严格资金管理
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预算共安排9000万元,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4500万元,各区按照1∶1比例配套4500万元,根据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种类及项目价格,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服务标准予以资助,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,以15个月为周期采购服务。在服务内容上,明确了理发、送餐、陪护、日常保洁、下水道维修等38个小项的服务价格;在服务对象认定上,采用服务对象个人申请,户籍地审批进行审核;在资金支付方式上,采用为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券,服务对象产生的费用,采取回收服务券的方式进行结算,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以实物或现金的方式购买、替换服务券。
下一步工作打算
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旨在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,来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热点问题,同时也达到培育养老服务市场、发展现代服务业、解决就业需求的效果,并同步探索了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新方式。
目前,合肥市政府采购居家养老项目已开展了招投标工作,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是,建立严格的跟踪评价机制,进行项目绩效评价,并根据居家养老项目的实施情况,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有益探索,力求走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规范、群众享受优质公共服务的路径。
(作者单位: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)